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人民法院近日對發生在該縣的一起利用“影視道具幣”購買虛擬貨幣(泰達幣)的案件進行了判決,4 名被告人因犯詐騙罪被分別判處 1 年 9 個月至 2 年 2 個月有期徒刑。 AD: 鄭重聲明: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,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,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,多謝。